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将分步推进

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此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将分步推进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重要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以便其作出经济决策、资源配置或者其他决策。可持续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其他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企业活动影响的群体或者个人,如员工、消费者、客户、供应商、社区以及企业的业务伙伴和社会伙伴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是我国会计财务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这是与高质量发展一致的基本经济制度和规则。具体来看,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体现了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企业在治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新需求。

据了解,随着全球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问题的关注,加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逐渐成为大势所趋。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在各自领域制定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政策、监管规则或披露要求,部分地区和企业也开展了一定的披露实践,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可持续信息的需求日益强烈。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张晓燕表示,通过制定统一可比的可持续披露准则,可规范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降低监管的难度和成本。引导和激励企业更加关注ESG问题,可全面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水平,有力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

综合考虑我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基本准则》的施行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张晓燕表示,不同企业在发展阶段、行业特征、信息披露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通过在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中开展先行试点,可以积累实践经验,评估准则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后续更广泛地推广和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有助于确保企业不会因过高的要求而面临过大压力,使企业逐步适应和提升披露能力。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在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披露目标、重要性标准、体例结构以及部分技术要求等方面基于我国实际作出规定。也积极借鉴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根据前期国际准则的中国适用性评估结论,国际准则多数要求在我国具有适用性。

张晓燕表示,《基本准则》的制定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有利于与国际准则衔接,满足利益相关方的国际化需求,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展现中国参与可持续披露准则国际治理的负责任大国姿态。未来,《基本准则》的推出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可持续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和可比性,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

何代欣表示,2027年和2030年是两个阶段性的目标。目前推出的只是基本准则,在征求各方意见以后,后续的解释及相关的条例可能会根据实际需求,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因地制宜推出不同标准,促进企业和行业更好发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记者:苏瑞淇)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