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徵求意见稿)》,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意见稿要求婴配乳粉生产企业持续完善原辅料採购验收管理制度;採用干法工艺生产的,原辅料除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準外,微生物指标还应符合婴配乳粉产品标準要求。对于使用基粉生产婴配乳粉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应逐步使用具备婴配乳粉生产资质企业生产的基粉。 意见稿鼓励使用牛乳或羊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考虑对婴儿配方食品广告及宣传的要求,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主版面产品名称下可标注牛乳加工或者羊乳加工字样等。要求新申请注册使用基粉的婴配乳粉产品配方,其基粉应直接使用牛乳或者羊乳加工。(ha/da)~ 阿思达克财经新闻 网址: www.aastoc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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